一、必要性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蓝山县实际,制定《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猎捕候鸟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过发布通告,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效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买卖候鸟现象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为打击非法狩猎犯罪提供依据支撑,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二、法律依据及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三、内容说明
第二条第1点 依法对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的物种作出明确界定;
第二条第2点 依法对禁止使用的猎捕物种的交易途径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条第3点 依法对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广告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条第4点 依法禁止经营者从事野生鸟类交易。
第三条 依法对非法猎捕候鸟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
第四条 呼吁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并明确举报电话。
第五条 明确通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