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全面实施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2】35号),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永州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办发电【2022】38号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