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告》(蓝政函﹝2020﹞23号)(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0年9月27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发布通告的背景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发布通告的意义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目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的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冲击。此次向社会广泛宣传通告,是为了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发挥事前防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止住新增问题,同时明确对新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