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实施民生可感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承办的2024年度民生可感行动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考核任务。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蓝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蓝山县统计局反映。
蓝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监督电话:0746-2228678
蓝山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6-2213011 邮编:425800
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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