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永州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2019-10-17 15:19
  •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作者:
  • 【字体: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5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社厅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市区(含冷水滩、零陵、经开区)为1380元,九县(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及两管理区(回龙圩、金洞)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市区为13.5元,九县两管理区为12.5元。适用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请按标准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