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蓝山县被列入全国百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之一。蓝山县围绕八大领域,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为集中展现试点工作进展,促进各单位工作交流,特开设蓝山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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