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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50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小朋友,请不要在广场燃放烟花,怕伤到人。”“老弟,这里属于禁燃区,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大家共同维护县城的安全和谐。”近日,蓝山县组织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禁燃办、塔峰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县城联合开展春节禁燃“零点”行动。他们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区域,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在公园广场、主要路口路段和城中村(社区)等地开展禁燃巡查和文明劝导,组织专人联合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台次,出动工作人员200余人,现场劝导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80余起,查获违规燃放和销售的烟花爆竹若干,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和谐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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