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6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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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11月1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履职培训会。
会议宣读了91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通知。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人民陪审员代表梁社忠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要求。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提升自身素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职责;要多措并举,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蓝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代表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新任的91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要求新任人民陪审员履好职尽好责,做敬业的人民陪审员;听民意解民忧,做亲民的人民陪审员;学好法用好法,做专业的人民陪审员。
宣誓仪式后,为帮助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适应陪审工作,蓝山县人民法院就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义务、庭审规范、司法作风等内容进行了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