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19-3669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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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及办法。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招聘工作的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指导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服务体系;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配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归口管理全县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13、承担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和为民办实事日常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法规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下辖就业服务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六个二级机构。本局实有人数76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在职人员61人,临聘人员15人。局机关现有小车1辆。
2、2018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收入预算安排数为1041.6万元,全年完成1041.6万元,部门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900.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900.48万元。
(二)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860.48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591.87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9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支出9.12万元。
2、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 ①个人和家庭支出(项目) 40万元(统筹福利费支出:用于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特殊生活困难、慰问住院病号、死亡吊唁以及其他走访慰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