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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55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11月1日下午,土市镇和土市派出所收到上泉洞村村民报案,村民称发现一只长得像候鸟保护宣传单上的一种鸟类,土市镇政府工作人员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响应,联合土市派出所一同赶到现场。经确认该鸟是一只苍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立即对接蓝山县林业局野保站的工作人员前来接收苍鹭,为其后续的妥善安置提供了保障。
此次行动充分展现了土市镇各部门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高效协作,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季节,为确保候鸟迁徙安全,土市镇多次组织护林员开展“候鸟保护”专题培训,深入推进“敲门行动”,发放通告、倡议书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千余份,群众的候鸟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下一步,土市镇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巡查检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推动候鸟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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