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57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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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犁头瑶族乡联合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以及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对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查处和整治。
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严查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三轮车非法营运、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货车超限超载、农用车及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他们通过设立检查点、流动巡逻等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
县农业农村局则重点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治。他们深入田间地头,对农用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提醒他们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派出所则充分发挥其基层治理的优势,积极参与整治行动。他们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同时加强了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
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执法。他们通过耐心解释、教育引导等方式,让交通参与者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据统计,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其中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犁头瑶族乡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显著改善,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犁头瑶族乡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