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90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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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真正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永州市财政局聚焦事前绩效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把好守牢财政支出第一道关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政策体系。印发《永州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永财绩〔2023〕11号)文件,作为全市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事前评估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管理与实施程序、评估结果运用及责任约束等内容,对申报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实施评价评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不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
二是多方联动,推动事前绩效评估提质增效。注重整合工作力量,逐步运用“部门+科室+评审中心+专家”四方会审机制,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如今年上半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资金管理科室、绩效管理科、业内专家对冷水滩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单价及管网运维服务费方案进行评审,项目总投资35,913.36万元,送审污水处理单价为1.66元/m³,经评估评审后核定单价为1.30元/m³,厂外配套设施运维费均为323.05万元/年,预计可节约财政补贴资金1.89亿元。
三是绩效导向,压紧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的绩效导向,坚持绩效目标审核前移,在编制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前,把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前置到预算编制“一上”阶段,要求各部门的整体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等均需要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或事前评估审核未通过的不安排或减少预算,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融合发展。
下一步,永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一是优化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针对单一重点预算项目实施的现状,逐步探索对市本级同类项目进行整体评估,实现该领域财政资金合理配置。二是在夯实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拓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范围、规模,使其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