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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古城路下游雨水管工程交易公告
  • 2019-09-26 17:02
  • 来源: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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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蓝山县古城路下游雨水管工程已由蓝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蓝发改许准字[2019]497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古城路下游雨水管工程;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 ;    
2.3  建设规模:蓝山县古城路下游雨水管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257万元;
2.4  交易范围:蓝山县古城路下游雨水管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期:一年;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须成立施工项目部,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他施工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但是在投标书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部成员必须驻工地现场管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签定合同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一并到场,签订合同后关键技术人员不得更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9年02月-2019年8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明细表及发票原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经补正后仍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一律作否决投标处理)。项目部成员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  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8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招标。
4、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4.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下载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项目业主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投标人对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Email:zhongdingyurunhn@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交易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肆万元整,(40000.00);
5.2具体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整;开标地址: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蓝山县东方大道旁)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项目业主不予受理,取消其投标参与资格。
7.4 本项目中标后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改,否则做为自动放弃中标,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相应证件到业主处备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中标人须知
10.1其他施工岗位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内容,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人员。
10.2 中标人自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必须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因非项目业主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10.3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4 中标人必须确保该项目产生的所有税费在蓝山县足额缴纳。
11、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交易单位: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蓝山县塔峰中路158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807437717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23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1897467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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