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2月份前拟定决策草案并完成相关前置程序,3月份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县文旅广体局负责)
2.蓝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月份前拟定决策草案并完成相关前置程序,3月份出台,县发改局负责)
3.蓝山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5月份前拟定决策草案并完成相关前置程序,6月份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4.蓝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6月份前拟定决策草案并完成相关前置程序,7月份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县人社局负责)
5.蓝山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11月份前拟定决策草案并完成相关前置程序,12月份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负责)
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具体要求:①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决策。②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③县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县司法局按照职责做好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