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条件
根据《蓝山县鼓励投资新建星级酒店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蓝山县星级酒店综合体项目经蓝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星级酒店综合体项目
2.2 合作模式:独资
2.3 项目所属行业:现代服务,旅游酒店
2.4 项目性质:鼓励类
2.5 项目招商人: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6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由投资商全额投资,建设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及相关商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2.7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蓝山大道以西、二广高速蓝山县城连接线以南交叉路口西南角,具体位置以自然资源局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2.8 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5亩,其中商服用地40亩用于星级酒店建设,另65亩用于商住开发(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105亩项目用地整宗挂牌出让(最终以县空间规划委员会确定的出让方案为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招、拍、挂方式取得,投资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县人民政府集体研究书面批复同意不能变更用途。土地抵押登记接受自然资源部门监管,以项目用地银行融资实行“双控”,专款用于星级酒店建设。
2.9 项目内容:40亩星级酒店建设用地按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4308-2010)要求建设,酒店的硬件设施达到五星级酒店标准。客房数280间(含)以上,床位400张(含)以上。至少要有一个层高9米以上、能容纳1000人的多功能宴会厅,酒店建筑总面积40000—50000平方米。
2.10 项目规划:酒店用地:容积率≤1.9,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临界面后退红线距离和停车泊位符合《永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蓝山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决定土地挂牌时间,项目所有规划、设计等方案,需经蓝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2.11 招商范围: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打捆整体招商。
2.12 建设周期:自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至酒店建成营业,时间周期24个月。
三、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
3.1 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以市场评估价为挂牌起始价。
3.2 星级酒店的安全生产和防空地下室建设等不得减免的项目收费按标准收取,其它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实得部分进行全额奖励。
3.3 星级酒店建成营业后,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享受10年的优惠政策,由县财政从县旅游产业扶持资金列支,前5年按100%作为奖励,后5年按50%作为奖励。
3.4 投资建设的星级酒店,按建筑面积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低于40000平方米不予补贴。依法取得星级酒店建设用地,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并开工之时,按星级酒店规划设计面积兑现至补贴总金额的30%;星级酒店基础完工兑现至补贴总金额的50%;星级酒店主体完工兑现至补贴总金额的100%。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和投资方实行“双控”,确保专款用于星级酒店建设。
3.5 星级酒店建成后经有资质的机构或专家认定硬件设施达到五星级酒店标准,且床位在400张(含)以上的,按50000元/张床位给予奖励,没有达到400张床位不予奖励。
3.6 星级酒店用水、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员工生活区用水、用气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用电电价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7 优惠政策所涉及的奖励、扶持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 项目投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政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项目投资方须全额退还已兑现的奖补资金且无偿将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移交甲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一)自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完成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的;
(二)擅自变更星级酒店项目规划设计或降低设计等级标准的;
(三)改变项目用地性质的。
四、报名条件
4.1 投资商须有硬件设施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的酒店运营经验2年以上,并持有150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硬件设施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酒店资产的企业或个人。
4.2 凡有意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向蓝山县文旅广体局报名备案,并签订投资意向承诺书。
4.3 投资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3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蓝山县组建独资经营公司或经营机构,并以该企业名义启动酒店工程建设。
4.4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硬件设施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酒店的资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无非法集资、无欠缴土地款、无偷逃欠税等证明、检察机关查询无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若为境外投资商,须经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审核。
五、报名方式及招商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4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受理。
5.2 报名地点: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5.3 联系人: 盘莎胤 联系电话 15116666169
六、招商文件的递交
6.1 招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日17时,地点为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商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发布媒介为永州日报、蓝山县人民政府网。
八、其他
本招商公告未尽事宜,可向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咨询,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进行协调。本公告解释权归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以上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
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