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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后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 2025-02-12 09:59
  • 来源: 蓝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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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陈爱林市长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做好2025年春节后我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奔着“规工企业和限上企业正月初八100%复工、正月十五100%达产”这个目标,做足功课,抓紧抓实,奋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

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日)

二、参与对象

1.全县所有续建重点项目;

2.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园区内、园区外企业)。

三、奖惩政策

1.奖励项目。我县续建项目在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之前复工且持续施工的,增加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5000元;在2月12日(正月十五日)之前仍未复工的,扣减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5000元。

2.奖励企业。我县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前开复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企业员工到岗率(返岗率)达到50%以上并持续生产达效的,给予2万元/家的奖励;2月6日(正月初九)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日)开复工的,且企业员工到岗率(返岗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生产达效的,给予1万元/家的奖励;2月13日(正月十六日)之后开复工的企业,不享受奖励。

3.奖励员工。在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在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之前到岗(返岗)的,发放200元/人的用工补贴;2月6日(正月初九)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日)到岗(返岗)的,发放100元/人的用工补贴;2月13日(正月十六日)之后到岗(返岗)的,不享受补贴。

四、申报流程

1.符合重点项目奖励条件的,由各项目指挥部向县发改局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县发改局负责审核认定。

2.符合发放就业补贴条件的,由各企业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3.符合开复工奖励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由各企业向湖南蓝山经开区(负责园区内企业)、县科工局(负责园区外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报告、员工到岗率(返岗率)证明等,湖南蓝山经开区和县科工局负责审核认定。

五、资金来源

如政策允许,给予企业的开复工奖励资金或用工补贴资金,可从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开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给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增加的工作经费,从县重点项目专项经费列支。如市政府有新的政策,相关奖励标准则按市里的最新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和辖区内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督查指导,广泛宣传复工复产、惠企纾困等政策,深入一线帮助项目和企业解决问题,力争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之前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复工率达到100%,正月十五达产100%。

2.重点项目指挥部和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奖励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其他限上企业要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要求,同步安排复工复产,有关支持政策另行安排。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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