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医疗卫生
分享到: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诊所转备案工作的通知
  • 2023-02-13 15:25
  • 来源: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字体:    

全县各诊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证全县诊所转备案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县诊所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所转备案范围

    全县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

    二、现场提交材料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三、诊所转备案流程

    1医疗机构操作流程:医疗机构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提交“诊所备案”业务;

    2审批部门操作流程:审批部门从《全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管理版)》审核医疗机构提交的“诊所备案”业务:信息不正确→县行政审批局驳回诊所备案申请的确认;信息正确→县行政审批局完成诊所备案申请的确认→医疗机构打印《诊所备案信息表》→完成诊所转备案→审批部门打印《诊所备案凭证》。(具体操作祥见民科微服务“医疗机构如何提交诊所备案业务”)或扫描下列二维码;

    四、诊所转备案时限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直接予以备案,过渡时限为一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

    五、诊所转备案地及联系电话

    1.诊所转备案地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C55、C56窗口。

    2.联系电话:0746—2490833


    参考:

    附1.《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2022〕33号)二维码    

      2.《诊所转备案》机构端操作码

      3.《诊所备案信息表》二维码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

2023年2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