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乡镇动态
分享到:
塔峰镇多措并举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2020-03-24 15:59
  • 来源: 红网蓝山县分站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周清
  • 【字体: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清明期间,塔峰镇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与各村签到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进入防火期,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重点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辖区内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提醒广大群众谨慎用火,文明祭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从法律的角度宣传《森林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从广度上宣传传统祭祖方式存在的安全隐患,增强群众对森林防火的防范意识,营造文明祭祖,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

三是组建以村(社区)干部为基础的群众义务扑火队,以民兵为骨干的常备扑火应急队伍,应急队伍(队员基本情况、联络方式)登记造册。做到自救能力强,扑火效率高。在清明节前,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

四是各村(社区)在清明节前,加强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林区、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加强森林防火机具、通信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安全、高效的进行火情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