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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同志:
您于2023年3月31日反映蓝山县沿河风光带路段,深夜经常有人飙车,影响河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要求整治和加装减速带的诉求。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3年4月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在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县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经查随着夏季的到来,摩托车非法飙车行为有所抬头。根据您的投诉请求,我大队积极协调县城管局已在沿河路风光带及周边道路新设多处减速带;同时对摩托车非法飙车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通过打防并举,有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非法飙车行为的发生,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后三十日内向蓝山县公安局申请复查。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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