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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3-07 15:35
  • 来源: 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 发布机构: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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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蓝山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认领问题,全力组织整改,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对17个问题逐一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内设股室和整改时限,先后共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4次、政法委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10月29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主持召开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问题并对照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推动巡察整改纵深推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成立工作小组,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在县委巡察办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全面认领了所有问题,同时对各政法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政法委班子成员加强对政法单位巡察整改的督导,并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全面推动整改。

截止到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巡察移交的5件信访件,已办结5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3件,已办结3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

1.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实不细,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理论学习方面,2024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38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4次,开展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暨党纪学习教育9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机关读书吧,新增习近平总书记著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读本等书目200余册,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学理论、学业务日渐成风。平安建设方面,政法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政法单位、城镇社区、乡镇农村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全县平安建设考评方案,组织谋划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暑期街面见警、城区治安巡逻、皮博会、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特别防护、三高四新护航发展、政法“五老”纠纷调解等专项行动,让平安在群众身边可见、可触、可感,有效提高了平安蓝山、法治蓝山的成色和水平,全县大局持续平稳,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候鸟保护方面,8月16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组织召开打击非法猎捕、食用、运输、出售、收购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机制成员会议,部署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候鸟迁徙季节,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参加带班巡护,协调和组织警力通过无人机、车巡、步巡等方式,开展“空地联勤”,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在蓝山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政法单位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司法协作,开设办案快速通道,优化“打击+修复+治理”检察监督,湘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评为全省十佳,持续擦亮“湘江源头”“千年鸟道”两张生态名片。

2.问题2: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识不充分,在统筹协调政法单位工作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方面,组织政法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执行《关于全县政法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没有发现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的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建立政法委联系政法单位和乡镇政法委员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执法监督检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方案》,2024年共评查案件40件,发现存在文字错误、案卡人卡错填或漏填、电子卷宗未及时上传等瑕疵问题的案件8件,督促完成整改8件。

3.问题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设立县法学会方面,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中办〔2020〕13号)要求,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目前,县委编委办已同意设立县法学会。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方面,一是落实政法委员述职制度,不断提升政法委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二是按要求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落实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政法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0月29日至10月31日,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分别列席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省、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6月26日,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全体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7月3日,在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县、乡政法委员进行党纪辅导培训;配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案例解读》读本,开展典型案例学习,不断提升政法委员学纪、知纪、明纪和守纪的自觉性;7月28日,联合纪检组、政法单位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的纪律作风进行现场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发现、督促整改问题3个,开展集中讨论10场次。

4.问题4:履职尽责不够,在推动重点工作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利剑护蕾工作方面,一是对全市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3月27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组织召开“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月例会,3月25日至4月5日由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下沉乡镇开展“敲门行动”督导,自带宣传单入户进行问卷调查,通报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县工作专班紧扣“一个大幅下降、四个不发生”目标,组织各级各部门通过张贴通告、村村响广播、敲门行动走访宣讲等方式,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进行防性侵全覆盖宣传和点对点帮扶,扎实推进“四个专项行动、两个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五包一”工作机制。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行政村“村村响”累计播放宣传9万余次,累计粘贴标语9800余条、四部门公告8000余份、发放宣传册10余万份、发送公益短信294万条次、入户走访8.2万人次;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对全县重点场所整治力度,对教育机构、宾馆、酒店、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检查2800余次,依法处罚未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宾馆33家次、约谈业主14人次、关停取缔黑旅馆5家次。雪亮工程方面,协调公安局对2536个视频监控点位加强设备巡检、维护,通过完善运维管理机制、优化网络配置、保障电力供应以及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申请和支付网络费、电费、维保费等经费,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制定设备更新计划,逐步更换老化、损坏的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已稳步将在线率提升至82.5%。打击电信诈骗方面,通过开展“全民反诈”集中攻坚行动,加强案件侦办,严格管控涉诈重点人员,积极开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工作、自主摸排、反诈宣教工作、预警劝阻及协作联动等措施,劝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在全市县区排名顺数第二。

5.问题5: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牢,在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责任制落实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方面,7月16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听取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下半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具体措施。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具体由常务副书记吴旺强分管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并由法治宣传教育室、反邪教协调室分别协同抓好落实。

6.问题6:司法救助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政法单位认真学习《永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法〔2023〕6号)文件规定第十条要求对司法救助情况进行备案管理,杜绝了政法单位重复救助情况的发生。

7.问题7:涉稳风险隐患管控不够严,在持续发力上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市委巡察组交办颜某某信访件问题整改。二是开展“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重点人群大稳控、社会治安大防控,成效明显。截至12月共排查矛盾纠纷5015起,化解纠纷矛盾 建议修改为 4994起,调处成功率为99.5%,牵头处置重大矛盾纠纷2起,持续发力维护稳定。三是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市场流通、工程建设、金融放贷、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四是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组织太平圩镇对相关村进行全面整顿,解决了实际问题。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软而不实,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廉洁风险防患意识不强

8.问题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之于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零容忍,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7月1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下半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具体措施,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带头排查和预警廉政风险点17处;2025年1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研究了下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全面落实省、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法委机关“一岗双责”制度》,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股室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好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带头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中层骨干进行交流谈心。开展警示教育方面,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两带头五整治”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政法系统干部职工到县法院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11月6日,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加了全县干部教育警示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县纪委书记反腐专题辅导报告和县委书记的讲话,进一步提升了宗旨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政治责任意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方面,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政法委机关“一岗双责”制度》《政法委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一案四检视”制度,做实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重大开支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其他重要议定事项和党费交纳等党务公开事项,做到了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

9.问题9: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

整改情况: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旺强组织财务室对违规发放的相关问题进行清理,制定了违规发放退缴明细台账,财务人员督导相关人员全部落实并退缴到位,同时对社区网格站退缴问题进行了约谈,确保及时退缴到位。财务室严格按照《政法委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要求,对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把关。

10.问题10: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方面,完善了相应会计凭证附件,将2022年城内公务交通费审批单整理装订作为相应会计凭证附件;对无数量、单价的销售单内容进行核查将具体数量、单价整理成表格作为相应凭证附件。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方面:2024年9月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蓝山县财经法规文件汇编》、《审计法规选编》等内容,不断增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同时积极参与县财政局组织的各类财政财务税务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今后将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和《政法委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等报销制度。

11.问题11: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 对所有的重大开支和采购项目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做到由相关股室提出的相关需求及方案,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实施后根据使用资金规模、实施方案,按相应程序进行采购。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压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议事决策、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2.问题12: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机制,先后研究决定利剑护蕾、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等重大宣传经费开支和政法单位中层干部任免事项等重大事项。

13.问题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不全的整改方面,一是12月31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福明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提醒,要求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二是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实行“个人初审+政工室协审+主要领导审定”办法,严把个人材料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自我革命,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严要求、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整改方面,每年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全面整改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每名党员相互批评意见不少于2条,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目标。

14.问题14: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参照县委管理干部选人用人办法,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集体研究等程序选拔和任用中层管理干部。2024年,领导班子集中审议把关拟调整县管政法干部两批13人;依法程序研究决定任免政法单位中层干部8人次。

15.问题15:发展党员相关资料整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规范整理发展党员相关资料,严格按照组织要求,根据时间节点完成党员发展相关程序,目前,入党资料装混的情况已经清理到位。

16.问题16: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退休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省委文件要求,支持退休党支部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加强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指导退休党支部规范活动经费报账行为,确保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仅限于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四)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执行不彻底方面

17.问题17: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整改措施没有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政工室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政法委机关“一岗双责”制度》《政法委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蓝政法〔2021〕3号),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股室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预警17个廉政风险点督促乡镇政法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班子成员深入联系乡镇开展调研督导,教育和引导乡镇政法委员按照工作职责规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二是及时交办太平圩镇、大桥瑶族乡整改,确保乡镇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工作,目前太平圩镇、大桥瑶族乡已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推进以巡促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盯紧问题深入改、持续改、彻底改,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持续推进以巡促治。坚持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不动摇,落实省委、市委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做到学纪于心、明纪于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制度落实和问效,推动政法委机关有序、高效、廉洁运转。

3.持续推进以巡促干。落实巡察整改“回头看”,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扛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弘扬“三盯”精神、“三干”作风,扎实推进政法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平安蓝山、法治蓝山的成色和质量,为奋力打造“三区一园”、推动实现“四个走在全省前列”,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蓝山作出政法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2210097;电子邮箱:lszfw505@163.com。

                                 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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