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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二批)
  • 2024-05-30 16:03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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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二批)

截至2024530日,对中央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蓝山县移交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二批202452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2

X3HN2024

05200024

永州市蓝山县太平圩镇鑫顺矿业公司:
1
、未经村民允许将薛家村集体经营的成材、林木地及村民承包土地60多亩非法建设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
2
、为扩大污水池,在薛家村集体林地两边山坡大量挖山取土,破坏林地200多亩。
3
、多年来从外地运入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矿渣、危灰等固体废料,浮选过程中化学原料排放到100多亩的尾矿库中,该尾矿库未按环保要求做防渗漏设施,导致数十亩成材杉木林被选矿污水污染毒害枯死,矿区周边上千亩优质耕地被上级农业部门抽检显示重金属严重超标,政府责令当地村民禁止种植水稻。

永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未经村民允许将薛家村集体经营的成材、林木地及村民承包土地60多亩非法建设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问题属实。
2
、为扩大污水池,在薛家村集体林地两边山坡大量挖山取土,破坏林地200多亩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污水池指的是鑫顺矿业尾矿库,现占地面积约为118.2亩。原国营太平铅锌矿所属尾矿库占地面积约为251.12亩,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太平铅锌矿选矿厂于2006年完成建设投产,现尾砂库占地均在原国营太平铅锌矿所属泥库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在薛家村集体林地两边山坡大量挖山取土,未破坏林地200多亩。
3
、多年来从外地运入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矿渣、危灰等固体废料问题部分属实。自矿山停止开采后,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外购生产原料均来自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公司的铅锌原矿,共购买18542.11吨。202322日至28日,省环科院对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原矿石、外购原材料、尾砂成分和尾矿库废水进行了采样和比对分析,企业外购原料与原矿石主要成分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该公司不存在多年来从外地运入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矿渣、危灰等固体废料。202442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到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有新增外购原材料。
4
、浮选过程中化学原料排放到100多亩的尾矿库中问题属实。
5
、该尾矿库未按环保要求做防渗漏设施,导致数十亩成材杉木林被选矿污水污染毒害枯死问题不属实。根据201411月湖南省勘察设计院永州分院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太平铅锌矿尾矿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对尾矿坝防渗漏措施进行了设计,并通过了专家验收。2022年至2024年期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多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回水区、薛家村水井、太平村水井、栗木爻村水井及农灌渠道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上述点位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国家标准。20238月,省环科院《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周边环境现状评估报告》显示各项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限值”。该尾矿库坝体周边均铺设有土工膜,未发生渗漏,未对周边的地表水造成影响,周边区域未发现枯死木,群众反映的周边区域林木枯死的问题,是因松毛虫啃食造成,后经过县林业局防治,目前林木生长状况良好。
6
、矿区周边上千亩优质耕地被上级农业部门抽检显示重金属严重超标,政府责令当地村民禁止种植水稻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恢复生态环境,保障耕地安全。

处理情况:
12023424日,县林业局对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移送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县森林公安局202355日已立案调查,并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尚在侦办过程中。
2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于202212月对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浮选过程中精矿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压滤后回用,而是排入尾矿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8000元。
整改情况:
1、该公司202212月停产至今,无生产工艺废水进入尾矿库。
2
、该公司已对周边溢洪沟进行清理,对下游应急池进行完善,并对尾矿库北面围堰进行夯实加固,降低环境风险,按要求强化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
3
、目前因无直接证据证明太平圩镇太平村、栗木爻和薛家村的土地污染与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有直接关联。太平圩镇1804.33亩受重度污染耕地已被省里划定为严格管控类耕地,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上述严格管控类耕地已于2020年底全面退出了水稻生产,因地制宜改种旱粮、油料、蔬菜、烤烟等对镉不敏感的作物。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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