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公安局正在侦办一起网络犯罪案件中,与本案有关的银行账户(详见附表)已被我局依法冻结,目前正对账户资金进行查证认定,特公告如下:
一、查证认定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截止日期2024年4月13日);
二、查证认定地点:蓝山县公安局411办公室或邮寄相关资料;
三、需如实提供的证据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开户资料及能够证明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以上资料可通过邮寄送达,或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持以上资料到湖南省蓝山县公安局进行查证。未提交资料的,我局将依法对冻结账户及资金采取进一步措施。
本次公示账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雷警官、唐警官
联系电话:13407463165、13467479613。
特此公告。
湖南省蓝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9日
附:739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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