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河道采砂日常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现将2023年蓝山县俊水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告。
行政区域 河道名称 县级河长 县政府责任人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现场监管 责任人 行政执法责任人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蓝山县 俊水 黄加葵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陈流三 县政府 副县长 杨小军 县水利局局长 廖冬才 县水利局 副局长 刘庆辉 县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