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分为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公示年度报告两个阶段。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
二、报送、联系方式和网上公示平台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络报送平台为“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大力推进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请各单位扫描上传完整清晰电子档材料。今年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746-2216659或13974644487。联系QQ群:25676881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平台:蓝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nshan.gov.cn/)。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事业单位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所需提交资料的资料应全部扫描或用相机拍摄成图片上传)。
(二)网上受理、审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照规定,对年度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网上回复事业单位,审查不合格的退回修改。
(三)下载打印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收到网上回复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信息后,下载已填写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四)签署委托、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签署委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社会公示的委托意见,加盖事业单位印章;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审查(含保密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印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由举办单位审定并出具不公示该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纸质材料备存。各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自留一份以备后续监督抽查。
(六)网上公示。2021年6月30日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四、提交材料及规范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三)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年末财务报表原件,加盖事业单位财务章及其举办单位财务章。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财务暂由举办单位代管的单位,提交财务收支情况表(附件2)。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原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无需提供。
(五)住所证明文件:住所发生变更时提供,否则无需提供。区分房屋产权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关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问题。对未按时和不按要求做好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进行通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关于已转企改制和已撤销的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问题。已转企改制或已撤销的,不再参加年度报告公示,举办单位应督促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三)关于年度报告内容的审核问题。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
(四)关于涉及登记事项变更问题。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前,实际情况与登记情况不一致时,应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关于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问题。我县现采用二维码图片登录,如二维码遗失,需提供单位证明重新申请领取。
(六)关于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的诚信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纳入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报告,举办单位严格审查把关。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填写说明)
2.财务收支情况表
中共蓝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事业单位年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