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LOGO设计获奖作品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对部分入围作品实名举报,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精神,经评审委员会再次进行评定审议,决定取消本次有异议的部分LOGO设计入围作品获奖资格和相关奖励,并对取消获奖资格的作品名额进行递补。现对取消和递补作品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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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特别感谢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附件1:取消入围LOGO设计作品
附件2:递补入围LOGO设计作品
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取消入围LOGO设计作品
附件2:递补入围LOGO设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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