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LOGO评选结果公示
2020年7月20日至8月15日,蓝山县面向社会征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形象标识LOGO,共收到来自全国的132幅作品。评委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认真细致评选,活动共评出作品特等奖1幅、优秀奖4幅。现将获奖作品予以公示:
序号 |
获奖等级 |
作者 |
作品 |
1 |
特等奖 |
陈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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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秀奖 |
范春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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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秀奖 |
廖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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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优秀奖 |
肖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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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秀奖 |
潘坤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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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如发现侵权行为,一经核实确认,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举办方将追回授予的奖金。采用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均属于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莉青 13574679676
蓝山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