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安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报上级部门批准,蓝山县委、县政府同意,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2021年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对党忠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选调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人员)试用期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蓝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单位出具在编在岗的同意报考证明。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负责指导,对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填交《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名截止后,职位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名资格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政治思想水平以及根据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综合素质。
准考证由县公安局统一印发,考生于面试前一日到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选调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报名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入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生应全程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蓝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 0746-2214295
蓝山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