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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1-20 14:48
  • 来源: 蓝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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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蓝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蓝山县政府网站“中国·蓝山”(WWW.lanshan.gov.cn)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蓝山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全面及时

    2019年,我县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发布政务信息5555条;维护专栏、专题栏目9个、新开设2个;督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1507条信息;共发布了各类政府公文12发布各类公示公告130发布重要会议20;完成民意征集9次;交易信息45条;人事信息43条;政策解读6县长信箱77;接听(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8800个;“蓝山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0条;收到(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9件。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处理

 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答复,及时处理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监督保障

    我县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并分季度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7

44

77

规范性文件

  168

168

1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5

 -405

581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8

-8

78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2

+21

97

行政强制

107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

-27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86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3

170

2

202

5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9

123

1

34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8

293

3

202

90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820

586

6

18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3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新条例的学习领会不够,工作对接不畅。

    2.人员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不利于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举办业务专场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针对条例的新变化进行答疑解惑和宣传,帮助各信息公开单位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

    2.加强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及时报备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严防人员缺位、工作断档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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