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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策
  • 2019-05-23 16:37
  • 来源: 县经济开发区
  • 发布机构:
  • 作者:县经济开发区
  • 【字体: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固定投资1亿元以上,年缴纳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一次性安排就业人员200人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

  一次性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的企业。

  世界500强、中国100强、央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来蓝兴办企业的,以及总部经济来蓝落户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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