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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扶发【2016】12号
2014年,湘扶办联【2014】11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县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安排项目25个,2016年11月底尚有2个项目未实施。经所属乡镇申报,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原塔峰镇背洞、鸟子围葡萄种植基地建设15万元调整到塔峰镇花果村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将田心乡大山脚村黄花梨基地建设5万元调整为新圩镇联合村河堤护砌。请塔峰镇、新圩镇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申请验收和进行资金拨付。
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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