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97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经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审核论证,编制了《蓝山县2017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现在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计划。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共16个(详见附表)。
1、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4个,其中光伏产业发展5处。
2、基础设施项目1个,主要用于道路硬化和2017年实施的13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平地、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变压器等。
3、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及致富带头人等业务培训。
二、加强资金管理。本次安排项目涉及全县的15个乡镇(街道)、20个村,扶持贫困户705户3057人,项目计划投资708万元,其中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451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各有关乡镇(街道)贫困村和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项目落实。各有关乡镇贫困村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和实施地点。光伏产业发展项目必须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5日
附件:2017年中央预报财政扶贫发展资金(451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