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编码
11431127006614070940001170020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四、实施主体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受理条件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六、材料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1 |
验资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2 |
企业章程 |
原件 |
1 |
纸质 |
3 |
法人任命股东会议纪要 |
原件 |
1 |
纸质 |
4 |
法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5 |
经营场所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6 |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7 |
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1 |
纸质 |
8 |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9 |
公司内设机构图 |
原件 |
1 |
纸质 |
10 |
公司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11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
原件 |
2 |
纸质 |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C46窗口
电话咨询:0746-2220363
网上咨询:http://www.lanshan.gov.cn/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股
电话监督投诉:0746-2490832
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lanshan.gov.cn/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予以办理
附录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