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19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9月下旬以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立足自查自纠、深入立行立改,持续推进问题的整改,整改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深入宣传发动。蓝山分局召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以党组名义印发《蓝山县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同步推进。9月23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例会上及时传达了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当天下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组织学习专项整治方案,集中观看学习了廉政警示片,全体执法人员签署了廉政公开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
敢于较真碰硬。通过自我剖析、深刻反思、直面问题,蓝山分局查摆出执法领域出现的现场执法不规范、巡查件办理不规范、在部分行业领域存在“一刀切”、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四大类问题。每一类问题都进行细化分类,每一个问题都具体见人见事,形成台帐动态管理。
整治立行立改。执法大队坚持周一例会点名,专人督查着装不规范、签到不及时问题。蓝山分局制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从制度上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举止,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统一规范法律文书,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明确执法大队专人负责审查,规范执法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深入剖析全县执法监管领域存在的打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指导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出台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禁烧限烧区划分、采矿权出让相关制度的文件。对在上半年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