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197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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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领导为我们想办法,解决了我的老大难问题。”近日,蓝山县塔峰镇某鞋业加工厂老板潘女士对专程来厂里了解车间搬迁工作的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感谢。这是蓝山分局妥善处理群众投诉扰民问题的一个小小的缩影。
蓝山分局接省委巡视组群众信访投诉交办件反映塔峰镇某一鞋业加工厂异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投诉举报的详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被投诉的鞋业加工厂是一家外地来蓝山经商的个体工商户,两夫妇来蓝山从事鞋业加工已十多年,两年前独自创业在城郊某村租厂户开办加工厂,却不料因加工车间位于人口密集区,使用手工丝网印刷工艺产生刺鼻的油墨异味,遭到周边村民的强烈不满。
了解到鞋业加工厂的实际情况后,蓝山分局执法人员认为,这是一件由邻里关系引发的扰民投诉案件,加工厂属个体工商户,由潘女士夫妻俩家人亲戚帮衬拿订单进行简单的加工生产,由于工艺要求使用少量油墨,按照环保规定并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但位于居民集中区异味扰民,显然还是得由环保来“管”。为了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执法人员耐心的做通了潘女士和出租户的工作,依法责令加工厂限期另行选址进行搬迁,请出租户在租金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可哪里有最合适的车间厂房?
蓝山分局主要负责人想到了办法。他通过同在蓝山办厂的一位老乡,在蓝山县经济开发区内为潘女士找到了一个位置方便、面积合适、租金优惠的厂房。几天后,潘女士的加工厂顺利进行了搬迁,困扰周边群众和潘女士双方许久的烦心事得到了彻底化解。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坚持“执法+服务”的模式处理群众身边的投诉扰民问题,在依法执法的同时,耐心服务,为纠纷双方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让投诉处理双方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