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4-0056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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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蓝山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新圩镇和美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时发现,傅某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将该村学校地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引发其他村民的不满,最终傅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现在村里不管大事小事都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特别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大家都来参与讨论,共同商议。”蓝山县新圩镇纪委以案为鉴,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下村走访、查阅台账资料、询问村民代表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针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等决策不公开、村委干部“一言堂”等问题,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作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配齐配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升村民参与村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好群众利益。
“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工程发包、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等村里重大事项,由村干部与村民代表面对面地进行座谈讨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内容向全体村民公开,当事务决策出现争议则一律实行村民代表票决制。”面对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蓝山县毛俊镇栗江村村委主任唐昭平对建立的一系列民主治村制度侃侃而谈。
为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在栗江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栗江村村支两委以选举、理财、决策等村集体事务为重点,规范决策程序,细化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工作标准,实行“策由民决、官由民定、账由民算、财务审批‘四阶梯’、招投标公开透明”以民为本的“五步走”工作法。
“下一步,蓝山县纪委监委将加大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融合‘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的正反面案例,引导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以贴身监督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