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过程
5月6日,我中心经多方调研,并参照永州市及周边县区已出台同类的政策,草拟了《蓝山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充分征求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等15个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于10月底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进行了修改。
10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邓群等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若干措施》进一步讨论和修改(政府常务会第53次会议),要求本着面向百姓、通俗易懂的原则,形成了目前的《九项举措》。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蓝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九项举措》有效期为一年。总共九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需求方面,主要有六条措施:一是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的,二孩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10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二是实行人才购房补贴。三是解决子女入学学位。四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加大公积金贷款额度。五是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由县住建局定期公布“交房即交证”房地产项目名单,让市民买房放心。六是加大金额支持力度。落实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利率等优惠政策。
第二,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主要有三条措施:一是鼓励房企团购让利销售。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等组团购买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对团购合理合规让利销售,给予优惠。二是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本措施有效期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意向摘牌人按起始价20%缴纳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即办理土地出让审批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中标后缴纳50%土地出让金,可以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在12个月内分次缴清。三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快企业项目建设,增强企业信心。
四、贯彻实施意见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共同作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九项举措》。全力推动稳住房地产市场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各房地产企业要增强信心,把握好政策的东风,提升住房品质,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