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耕地保护是全县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做出重大部署,编制《蓝山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对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恢复属性地类实行耕地保护“一 张图”管控。
《蓝山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与《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效衔接,是全县耕地保护的总纲,是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耕地利用结构优化和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依据及经过
(一)、编制《蓝山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5)《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87号);
(7)《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
(8)《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2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
(11)《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蓝山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60号);
(1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50号);
(1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44号);
(14)《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规划划定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66号);
(15)《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
(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
(17)《湖南省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
3.相关规划
(1)《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4)《蓝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
(7) 其他相关法律、规章。
(二)、编制经过
根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自2021年1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梳理前期工作内容、收集基础数据资料、确定专项规划底数底图等。2021年5月-2021年9月,分类分组开展耕地保护现状、形势及成效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分析、补充耕地来源、潜力及空间分析、恢复耕地空间分析、建设占用耕地的必要性论证研究、重点项目安排计划研究以及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等问题研究。针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研及现场踏勘等基础调研进行调查研究。2021年10月-2023年3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蓝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落实规划期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形成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图、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图,逐地块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含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出规划期耕地保护重点项目安排计划,分析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确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编写规划文本、说明以及制作图件,形成初稿后通过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多次研讨修改。2023年3月-2023年4月,采取多种方式重点针对规划期耕地保护目标,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布局、恢复耕地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安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广泛征求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广大群众的意见,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蓝山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共十二个章节。各章节内容如下: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资源基础 主要成效 当前的新形势 面对的新挑
第二章 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规划原则 规划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统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空间布局 加强特殊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
第四章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护 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第五章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分类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切实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第六章 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 切实保障“菜篮子”生产空间 大力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
第七章 切实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 加强补充耕地开发计划管理 划定补充耕地重点区域 引导耕地后备资源合理利用
第八章 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科学划定耕地恢复空间 实行耕地恢复年度计划管理 确定耕地恢复重点区域 探索建立耕地恢复长效机制
第九章 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有序推进旱地改造水田工程 全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稳妥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 科学防治和利用污染耕地
第十章 健全耕地保护管控体系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础制度 全面推行田长制 健全空天地网调查监测体系 构建耕地全程一体化管控体系
第十一章 重点项目安排:旱改水重点项目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耕地恢复重点项目 智慧耕地平台建设
第十二章 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加强规划传导和计划实施 加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耕地保护机制探索创新 挖掘和传播耕地的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