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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业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2024-11-13 15:41
  • 来源: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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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以农户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用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二、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必要性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2

确权耕地面积

原件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免费

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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