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唐江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蓝政人[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唐江华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日同志任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免去蒋玉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怡红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唐建宏同志的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成海清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华湘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屈炜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柏志文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雷华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斌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昌正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雷泽辉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成智勇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庆文同志的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育红同志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玉华同志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刘艳丽同志的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凯凯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邝孝全同志的湖南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龙克进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劲松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胡斌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投资贸易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霞同志任毛俊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锐同志任祠堂圩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敏珍同志任所城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元旭同志任土市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澎同志任新圩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攀同志任汇源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旭云同志任湘江源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少锋同志任太平圩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鹏同志任大桥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芳同志任犁头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川宏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邹国清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士财同志的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