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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 2024-01-31 14:51
  • 来源: 蓝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蓝山县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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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3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含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其他场所严禁在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现场监护人员和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未采取严密火灾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改造、拆除施工。

(三)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未开设逃生窗口的防盗网等障碍物。

(五)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三、整治要求

2月8日前,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乡镇、各行业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检查。

凡是单位场所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进行整改的,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凡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从重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将违规动火动焊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凡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或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整改的,强制清除或者拆除

凡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特此通告。

蓝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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