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外省集体户能迁回原户籍吗?
收文单位: 县长信箱(蓝山) 来信时间: 2019-07-0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由于小孩在外读书想给户口迁出来,读完书后还能迁回原户籍吗?
回文单位: 县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19-07-20
内容:
萧祯: 

  您好!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阅办,关于您来信提到的问题, 现回复如下:

  大中专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可迁回原籍。未成年人必须随父或随母落户。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46-22695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蓝山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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