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太平圩镇政府建村委10万诚意金变捐献,这是个什么情况?
收文单位: 太平圩镇 来信时间: 2018-08-1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长: 我们是永州市蓝山县太平圩镇楼溪村村民,因为撤乡并村,由原来的行政村变成了和新村下属的一个自然村,新的和新村由原来的虎形村跟楼溪村合并而成。合并后镇政府研究决定要修建新的办公大楼,然而就在上个月太平圩镇政府跟和新村委在选址方面面临一道难题,哪个自然村先筹集10万人民币诚意金做垫支(建好后可退)就修建在哪个村。得知这个信息后,本楼溪村的热心人士跟在外务工的村民在第一时间就筹集了10万块人民币交给了太平圩镇政府。选址方面倒是已经可以确定下来了,但是在跟我村签合同的时候,太平圩镇政府跟和新村委跟我们开了个天大的玩笑,10万块钱的诚意金变成了自愿捐献。据我所知各级政府机关包括村委的办公大楼都有专项资金投入,太平圩镇政府跟和新村委在修建村委办公楼的事宜上,把本来是劳苦大众垫支的诚意金10万元人民币变成了自愿捐献,在这里本人想问一下县长大人:是谁做的决策把诚意金变成捐献,其中是不是已经滋生了腐败问题?还有永州市有没有修建村委大楼需要村民出资的先例?就算有,事先不做出声明,为什么在收了钱后,才在合同上显示?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情况?烦请给出一个答复。
回文单位: 太平圩镇 办理时间: 2018-08-30
内容:

  唐超: 

  您好! 

  您于8月17日给县长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太平圩镇政府建村委10万诚意金变捐献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专项核查。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6年我镇按照省、市、县撤乡并镇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原楼溪村和原虎形村合并成现在的和新村,合并后因资金缺口较大未能及时新建村级活动中心,而原来的两个村级活动中心因小、偏、功能布局不合理等原因不仅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而且造成了群众办事的不方便。今年,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得到了县委、政府、县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活动中心建设,其中:和新村村级活动中心建设上级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 

  为切实建设好村级活动中心,镇村两级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在保证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与村卫生室、厕所、老年活动中心、篮球场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管理。建设资金预计40余万元,从而出现了10余万元的资金缺口,所缺资金需要另外筹集动员群众捐款。因村合并后自然村达11个之多,会议讨论时其中三个自然村都极力争取落户本自然村,最后决定箩卜冲、龙家潭、猴陂3个自然村选址优先方案,所缺资金由项目落地自然村发动捐款筹集并约定时间。之后箩卜冲自然村率先筹够了10万元启动资金,新活动中心建设地点便定在了和新村卜冲自然村。因负责的村干部在筹资宣传发动时传达有误,将捐款说成押金,造成村民误解,误认为所出资金会在新活动中心项目建成后退回给个人。 

  为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消除群众误解,镇村两级又分别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再次作出决定:一、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能增加群众负担;二、广泛宣传发动,消除群众误解。重点说明村民可自愿捐款填补新活动中心建设资金缺口,没有强制规定。已垫资的个人,若不愿捐的,则将已出资金如数返还,最终捐款数如实登记公示。目前,此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46-2931047)。感谢您对太平圩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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