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自来水增容费 | ||||
收文单位: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来信时间: | 2021-03-27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府领导以及工作人员。 本人购房于城投幸福里,去年装修时,城投物业管理处向本人收取三百元自来水增容费,物业工作人员还说此项费用,必须是每年一交。本人当场要求开取发票,物业工作人员说只能开取收据。因急于装修,本人没过多纠缠,只好收取了收款收据。作为正规开发的大规模小区,如此大规模,大额不开发票的收取自来水增容费,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在此,我也想请问县政府权威主管部门,增容费是根据何条法律法规,允许房产开发企业向业主收取自来水增容费的?据查,国办函〔20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得向用户收取增容费等费用。城投作为蓝山国营企业,理应为私营房产开发企业树立遵纪守法的标杆,违法违规的收取自来水增容费实不应当。在此,强烈要求城投幸福里物业管理处,返还向本人收取的三百元增容费。 | ||||
回文单位: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时间: | 2021-04-02 | ||
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投诉反映城投幸福里物业管理处收取自来水增容费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经调查了解,城投幸福里小区物业管理处收费标准经蓝山县发改局批准指导价格为1元/平方米(不包含自来水二次加压费),湖南幸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管该项目后,为保证业主用水,经向自来水公司咨询汇报后,由开发商、物业公司共同与业主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由湖南幸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每年预收300元,自来水二次加压安装专用电表,根据各自用水量分摊电费和设备维修费,一年一结算,多退少补。 以上是我公司对于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到物业管理处,或者城投公司进行咨询。 感谢您得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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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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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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