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水电公司家属区400多户居民被停水
收文单位: 县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0-04-28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水电公司家属区400多户居民被自来水公司停水,停水时间分别为4月24,4月27,4月28。起因是机构改革,水电公司被分为发电公司和电力公司,在机构改革中事项交接不明,导致水电公司家属区居民无处交水费。而自来水公司明知水电公司在机构改革中出现漏洞,缴水费事项无人管理时,仍然在长达8个月时间都未与相关单位进行交涉,导致事情恶化、复杂化。作为居民,了解缴费用水,也在收费人员上门收费时或网上微信要求缴纳水费时都积极缴费。但是,机构改革的一些复杂情况、自来水公司的不作为后果不应由400多户居民承担。水资源关系到公民的生存条件,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水。现在自来水公司的停水做法,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迟迟不能顺利推进,已经影响到了400多户居民的生活。400多户居民,有老有幼,在非天灾年代居然没水做饭洗菜、没水洗手洗澡洗衣、没水冲洗手间,甚至老人家想烧点开水喝都没得。恳请相关领导重视,县级领导、单位能够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并且在协调期间能恢复水电公司家属区自来水用水。
回文单位: 蓝山县网格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0-05-22
内容:

 

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阅办,关于您来信提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水电小区因拖欠水费,我公司多次催缴未果,于2019年11月12日下达了停水催收水费的通知,但未实施。2020年4月又多次下达停水告知书后,根据《供水管理条例》,实施停水3天。我公司不存在不作为行为。

水电总公司属集团供水用户,我公司按总水表计量收取水费。水电公司内包括小区供水由水电公司自己负责管理。水电总公司改革后,分为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当时未将小区供水实行抄表到户。2019年2月以前,水电公司小区供水由电力公司派人专管,负责收缴水费。2019年2月后,电力公司未安排专人负责收缴水费,亦未成立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特别是小区无人管理后,出现漏损,致使总水表与用户分表总量相差较大,用水户不同意摊派水损水费,导致无法如实交纳水费。为解决水电小区用水户用水问题,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已达成如下意见:

1、由电力公司负责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收齐所欠水费。

2、由电力公司负责协调小区内供水管网的改造,实行抄表到户。

3、自来水公司立即恢复小区的供水。自来水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恢复了正常供水。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46-2213379)。我们的供水工作仍有不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蓝山县自来水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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