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蓝山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上级下达及县本级财政安排公示如下:
一、我县共收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8.19万元,其中:上级2744万元(中央1042万元、省级1487万元、市级215万元)、县本级万2294.19元。
二、我局共下达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8.19万元,其中:上级2744万元(中央1042万元、省级1487万元、市级215万元),县本级2294.19万元, 下达拨付率为100%。
三、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支出4686.82万元,其中:中央842.45万元、省级1374.67万元、市级215万元、县本级2254.7万元,支出进度93.03%。
四、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351.37万元,其中:中央199.55万元、省级112.33万元、市级0万元、县本级39.49万元,结余结转率6.97%,结余结转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8%以内。上述结余结转资金涉及35个项目,目前正在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我们将会同扶贫办等部门及时验收和拨付资金。
联系电话:0746-2217470
蓝山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