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自觉完善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8月19日下午,县安委办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参加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推进会,并对我县“活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单位和企业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与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在园区、企业广泛宣传,树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生产经营”理念,完善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加强管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完善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实现安全生产条件卡片式管理,高危、重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安全生产条件清单式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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