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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城镇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 2020-04-01 16:23
  • 来源: 所城镇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黄曦 李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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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4月1日上午,所城镇人民政府联合县拆违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依法对所城镇长铺村国道G537(原永连公路)旁的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违面积共65平方米。

经调查,2019年底,当事人姚某在未取得土地、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新建住宅。经相关部门认定,该建房地块为国道G537(原永连公路)控制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此前,县公路局、所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所城国土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劝阻,并依相关程序给当事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催告履行拆除通知书》。在多次劝阻的情况下,2020年3月,当事人依然不听劝阻,请来工人继续进行抢建。

对此,所城镇成立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于4月1日9时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整个行动耗时半个小时,组织周密,没有发生次生事件,同时安排了16个村的支部书记现场观摩。通过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违章建筑行为,起到了拆除一处、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营造了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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