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连日来,塔峰镇扎实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组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部署措施再加强。
二是组织再次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全面大摸排行动,对摸排线索进行再起底、再梳理、再核查。同时,与全镇干部及各村党员干部签订了公职人员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并要求镇、村干部填报涉黑涉恶情况自查自纠表,逐步建立完善“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制度,严防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
三是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联系,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反馈的“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及时衔接、及时整改。
四是通过用好党支部主题党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发动党员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落地,防止新的黑恶势力滋生和死灰复燃。
下一步,该镇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