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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峰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 2020-01-15 16:49
  • 来源: 塔峰镇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彭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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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1月15日,塔峰镇司法所组织在册的近7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教育警示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活动中,塔峰司法所所长向全体矫正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各项要求,告诫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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