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采用“先宣传、后整治”的方式。一是提前告知。整顿开始前一周,在集市、公路显眼处张贴整顿公告30余份,给店铺、摊位发放整顿宣传公告200余份,对商户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二是整治重点。对非法运营车辆和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交警中队、镇执法大队现场给予重点整治、扣压车辆。
经过整治,实现了集贸市场内有序交易、公路安全畅通。接下来,新圩镇将持续加强巩固,引导商户、小商贩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从根本上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